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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会为职工十件实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是将“六必访、六必贺”落到实处。持续坚持为员工生日送蛋糕,职工生病或红白喜事以及在“三八”、“中秋”、“九九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对全行妇女、离退休老同志以及部分困难职工,领导亲自上门进行走访慰问。深入了解员工需求,切实为职工说话办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制定员工年休假计划。符合休假条件的员工在保证所在岗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照休假计划循序渐进开展,为员工“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着力做好职工之家建设。为网点“妈妈爱心屋”配置折叠床,并配置部分被褥,衣柜,饮水机等,为怀孕女员工购置防辐射服,凸显了该行企业人文关怀。
    四是开展健康有益活动,缓解员工工作压力。该行修理完善了职工体育文化设施,购置部分体育用品。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市行以及当地政府组织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比赛,“庆三八”登沂山健身以及“户外拓展训练”等活动,不断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五是抓好职工食堂建设,改善员工的就餐环境。配置更换部分老旧桌椅,丰富食堂菜品、面食花样。食堂每天保证三菜一汤,面食包含馒头、蒸包、油饼、馅饼。整洁的餐厅,温馨的氛围,可口的饭菜,实惠的价格,无一不体现了支行领导对员工的体贴和关心,员工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是着力抓好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在完善大王、稻庄两职工小家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购置部分书籍,便于开展全方位的职工学习教育活动。
    七是着力缩短网点员工工作时间。积极推进网点转型工作,大力推广智慧柜员机的应用,通过减少柜员纸质凭证数量,取消一些需日终打印凭证、流水勾兑,取消网点的夕会制度,改为每周集中学习制度等措施,大约缩短了营业网点员工在岗时间50分钟,较好地提升了员工幸福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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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