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合法地规避合同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和订立,但是在合同生效后,一方不能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然而,如果一方在合同签订之前明知道自己不能够履行某一条款,却故意不提醒对方,导致合同生效后无法履行,那么该条款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并不产生法律效力。这样的规避手段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重大误解导致不能真实达成意思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一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存在的某一事实而故意不作表示的,对该事实的效力不得否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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