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免税和退税的区别 |
释义 | 1、退税方式不同 这两者的退税方式是不同的,生产商所需的是免抵退税,而外贸出口的则是出口退税,所以出口免税是为生产商制定的,而出口退税是为外贸出口商制定的,两者虽都是外贸行业,但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2、算法不同 退税和免税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生产退税额是看留抵额与免抵退额孰小,而外贸的则是根据进货成本*退税率,所以根据产品不同退税率也是不同的。 3、产品不同 产品来源不同,生产的必须是自产产品,也就是比如生产汽车,必须所有配件以及设备都是自己厂家全权生产的才能申请免税,而外贸则是从海外购买商品自己装配然后出口海外,退的则是海外购买商品所产生的税收。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一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出口免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或购买货物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国家给予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可分为一般贸易出口免税、加工贸易免税和加工贸易间接出口免各三种情况。 减免税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的要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某些特殊情况所给予的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总称。它包括法定减免、特案减免两种类型。出口退税与减免税一样都属于税式支出,是政府给予企业或个人的税收优惠,是政府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政策工具。 出口退税与减免税的关系是: 出口退税是专门调节对外贸易的政策工具,产品出口退税涉及的税种只是国内的各种流转税,出口退税的一个原则是先征后退,退税以已征税为前提或免抵退,出口退税在优惠程度上比较高,可以使出口产品的国内流转税负担全部消除。出口退税是在产品出口后把生产和流通各环节中已经缴纳的国内流转税税款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它比减免税的优惠程度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五十七条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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