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密人员分为绝密涉密人员、机密涉密人员 |
释义 | 涉密人员分为绝密涉密人员、机密涉密人员和秘密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分为绝密涉密人员。 按现行有关规章规定,知悉绝密、机密、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应分别确定为核心、重要、一般涉密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核心涉密人员,往往也都是同时知悉该领域机密和秘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一般或重要涉密人员,也会因种种原因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知悉本工作领域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若以此为分类标准,每位涉密人员的知悉度是很难准确把握的,而且,所产生绝密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领域行业和层级也没有得到具体体现。 涉密分类标准的确定应当把握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充分体现管理者的目标追求。分类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对不同类别涉密人员,特别是对重要领域及重点行业、国家层面、核心重要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 2、有利于实现差别化管理。对重点以上涉密人员应采取更加严格的刚性限制措施,违规必惩、惩处必严,并在相关待遇、权益补偿等方面以及保密硬件设施的配备上重点投入;对一般涉密人员则可弹性约束并给予必要的要素投入,以保重点、保核心。 3、分类的标准必须统一。从既往实践看,人们习惯于把涉密人员分为领导干部、普通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等几类。这种分类极易造成歧义多解、交叉重叠:领导干部中有直接从事科研的专家,科研人员中也有担任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等等。因此在研究确定分类标准时应当力求统一。 4、必须做到全覆盖。即能将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类型各异、层级不一的所有涉密人员全部包含其中,既不交叉重叠,更无遗失疏漏。 综上所述,涉密人员分类是指将在不同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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