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送达回执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采取法定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给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代表收到了这份裁决书。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如何 当事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和仲裁的,经签收的调解书或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不是一经送达就马上发生法律效力的吗,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一般劳动仲裁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一般劳动仲裁的程序,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当事人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十五、要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加强对公告送达的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