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邢台2022最新供暖规定 |
释义 | 2022-2023年邢台市供暖时间安排 根据《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邢台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始至次年3月15日止。因此邢台市2022-2023年供暖季集中供暖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 交费通知 2022-2023年度集中供热即将开始,为保证广大用户正常采暖,有关交费用热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交费标准 居民采暖费按物价局[2008]49号文件执行,即每建筑平方米18元。如有价格变动按新文件执行,差价多退少补。 交费时间 供热分公司供热区域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 供热区域:滨江路以东、信都区泉北大街以北部分区域、襄都区泉北大街以南。 金昊热力供热区域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15日。 供热区域:南水北调干渠以西,邢州大道以南区域。 优惠条件 根据邢台市物价局邢价管[2008]49号文件规定,低保用户交纳采暖费可享受优惠,即建筑面积在50_以内按每平米13元进行收取,超过50_的部分不再享受优惠。 满足低保优惠条件的用户待第四季度年审后,持低保证原件到客服中心大厅办理优惠手续。享受低保交费优惠必须是房主为低保户本人或低保证上家庭成员之一,且交费地址与低保证地址一致,若不一致需另持现房产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规定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中断供热系统供暖以达到拆迁、征用等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