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施育儿假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14个省份修订人口计生条例,延长产假和陪产假,首次新增不低于10天的育儿假。其中6个省份已通过修正案,规定夫妻每年可各休10天育儿假,山西省可达15天。8个省份正征求意见,辽宁拟增加男性陪产假至20天,湖北增加产假至158天,安徽增加婚假10天,产假30天,陪产假总计30天。 法律分析 2019年部分地区开始实施。 育儿假实施14省计生条例启动修订,首次增设不低于10天育儿假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公告不完全统计发现,截至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首次新增“育儿假”,夫妻每年育儿假最长可各休10天以上此轮各省份公布的修订计生条例中,首次明确提出增设“育儿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其中,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贵州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省规定,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计生条例修正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8个省份/自治区中,辽宁拟增加男性陪产假5天,从此前的15天增至20天。湖北为产妇拟增加30天产假,从此前的128天增加到158天。安徽则拟增加婚假10天(共13天),增加产假30天(累计达到188天),增加陪产假至总计30天。 结语 通过近年来各地修订的人口计生条例,我们可以看到育儿假的逐渐普及。截至2019年11月2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修正案,其中6个省份已获通过。这些修正案普遍延长了产假和陪产假,并首次增设了不低于10天的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至15天的育儿假。此外,还有8个省份/自治区的修正草案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例如,辽宁拟增加男性陪产假至20天,湖北拟增加产妇产假至158天,安徽拟增加婚假和产假的天数。这些改革举措为家庭提供了更多的照顾和关爱,也为促进家庭和谐、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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