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如果接受私了,在协议的书写中应该注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需要写本人入职的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多少的信息。 第二、明确发生工伤的事实情况。明确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以及原因,这样才能有利于后来的工伤认定。 第三、协议中,要尽量用“补偿”的字眼,而不是赔偿的字眼。因为在法律上,赔偿和补偿是不一样的,“补偿”更能够突出公司或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在接受了公司的补偿金之后,还是可以再次向公司索赔。 第四、拒绝使用放弃权利等用语。一般在协议的最后,公司或单位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都会要求加上“自愿放弃权利”“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这些字眼,但是这些用语可以的话,尽量不要添加。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