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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就业创业证怎么办
释义
    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在本市就业的劳动者都要办理《就业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就业证》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省直企业和市直企业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其他企业到隶属的区劳动局办理。企业为职工办理《就业证》时,应持职工名册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无论是否具有市城镇户口,只要在市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等,到就业地社区、街道或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填写《从事个体经营人员或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经区劳动局加盖专用章、钢印后,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领《就业证》。
    一、领取再就业证怎么办理
    再就业证一般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省直企业和市直企业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其他企业到隶属的区劳动局办理。就业证记载了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动态内容。
    二、就业证去哪儿办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求职所在地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求职所在地的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劳动者就业与失业变动情况,并做好相应统计工作。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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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4: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