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已到的,土地使用这儿可以申请续期,并在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续期费用。如果土地使用者不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则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国务院制定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期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五十年,商业、旅游以及娱乐用地是四十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