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罪量刑起点如何确定。1、 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教唆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2)转化型抢劫,暴力程度轻微或仅以言语相威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