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被法院执行了会连累到家人吗 |
释义 | 强制执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到被执行人的家人。但如果家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人们法院会执行该执行人的财产、家属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同时可以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强制执行不会连累父母。强制执行只会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会涉及到其亲人朋友,因此强制执行是不会连累父母的。但如果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的,则此时法院会执行父母名下被恶意转移过去的这部分财产。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不会连累家人,配偶除外.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有承担对方的部分还款义务,家庭里的其他成员,没有还款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财产,与之相应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关于以上问题回答,建议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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