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三权分置是什么内容 |
释义 | 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所谓农村土地的三权: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也就是说,原来的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了,承包权还是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经营权流转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给老百姓带来的影响远不止是字面的变化,而是深远影响每位农民的切身利益。农地抵押,是附加在承包权上还是经营权上,农业补贴到底是补贴承包权还是经营权,都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哪三权 (1)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3)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在2014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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