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保险存钱宽限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要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保险费,如果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 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以上内容是律师对对“交保险存钱宽限有什么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要按约定的期限支付保险费,如果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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