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开离职证明需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即可。 一、离职的原因有哪些 1、本人离职的理由:希望在贸易方面,能获得更广泛的经验。 2、本人离职原因,是希望在广告业方面发展。 3、我为照顾住在远地的年老母亲,而申请辞职。 4、本人离职的理由是这样:本人深知无升迁的机会。 5、由于希望获得更高的职位负更多的责任,而离开现职。 6、可简单写因个人原因,无需详细展开毕竟这是隐私。 二、离职证明需要写哪些内容 1、在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当为其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2、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离职证明的文件名称,不宜抄写法律条款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和终止是不同的概念,应当界定清晰。 4、基于员工在离职时可能需要持离职证明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事宜,是不是员工本人原因离职,公司宜表述清楚,即写明解除或终止的原因。 5、离职证明应当依法如实出具,切勿因员工个人需求而记载不实内容,以防引发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