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围墙在下列高度内不算违建:围墙高2.5m(含压顶150mm),墙身采用M5水泥砂浆砌筑标砖,围墙采用24砌筑法。墙身采用1:3水泥砂浆双面抹灰,压顶用1:3水泥砂浆勾缝,围墙基础为500mm*600mm的M5.0水泥砂浆浆砌毛石。砖围墙附墙柱每4-5m设置1个,柱截面370*120。 违建一般指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的法律构成要件如下: 1、“违法”,即违反规范性法律文件当中的义务性或禁止性规定,具体表现为未取得或者超越用地许可、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 2、“行政机关认定”,即除了符合以上要件外,还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运用自由裁量权作出是否违章建筑的认定结论,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