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镇江市区将实施城建项目132个,完成年度投资130亿元,其中,实施续建项目28个,完成年度投资99.7亿元;实施新建项目104个,完成年度投资30.4亿元。其中涉及路网建设、12个老旧小区改造、4个棚户区改造(拆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细则、精装房管理制度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