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巴中 民政局内地居民 结婚 办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备注: 法定节假日 除外。 登记结婚 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关于巴中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巴中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巴中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 身份证 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 居住证 、 户口 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三、巴中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双人合照 3.军人证件 4.身份证 四、巴中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依据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 香港 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 澳门 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 台湾 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国内各民族之间是可以通婚的,到男方户口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到女方户口民政局去办理结婚登记也是可以的,这些都是不影响结婚的法律效力。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