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后公司不给交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怀孕期间公司不给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职工怀孕或享受产假待遇而免除。 一、孕期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为私人原因导致公司收到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个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怀孕的女职工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赔偿的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是按照一年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纳保险,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还是拒不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投诉。此时单位如果不在限定期限内补缴的,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怎么用社保报生育险 自己缴纳社保,是不能享受生育险的。生育险参保人群的主要一个条件就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个人缴纳社保的,属于个体户或者自由业者,那么是不允许参加生育保险。前提条件就是劳动者,而个人缴纳的不属于报销范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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