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继承案件可以有第三人吗 1、继承案件可以有第三人。民事案件诉讼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能够节省时间和费用,简化诉讼程序。具体到遗产继承诉讼中,就是对待分割的遗产有独立请求权,或者与分割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其他继承人、债权人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