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代理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应纳税合同不包括代理合同。因此当事人订立代理合同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