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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方法律法规与国家冲突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一款第一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若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那么根据第三项,本省级人大也有权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立法法第99条第一款、第二款,一切国家机关、团体、组织、个人均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与宪法、法律(这里不再包括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其中只有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研究、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七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若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那么根据第三项,本省级人大也有权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第九十九条 一切国家机关、团体、组织、个人均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与宪法、法律(这里不再包括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其中只有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研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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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