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用女方公积金买房合理吗 |
释义 | 一、婚前用女方公积金买房合理吗 1、婚前用女方公积金买房不合理。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是不能使用女方公积金买房的。公积金买房的原则是谁的房子用谁的公积金,只有夫妻共同买房的情况下才能共同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并且这种情况还需要出示夫妻结婚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公积金办理流程怎么走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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