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协议双方如果有一方没签字或盖章的,该协议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此外,《劳动法》第18条规定了无效劳动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