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国内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涉外离婚双方协商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涉外离婚需要诉讼的,在国内结婚并在国外定居的华侨以结婚地国家法院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婚诉讼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