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得利不当得利不退会怎样 |
释义 | 不当得利不退的后果: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可构成侵占罪。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如果数额不大,不当得利者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数额较大,不当得利者承担刑事责任。 一、处理不当得利的方法有哪些? 处理不当得利的方法: 1、受益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是指受益人在获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现有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发生变化,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补偿,仍然属于现有利益; 2、受益人是恶意的,即受益人知道,是指受益人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当负责返还,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只有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二、不正当得利立案最新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得利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4、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不正当得利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 三、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和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如下: 1、数额不大的,承担民事责任; 2、数额较大的,承担刑事责任。 无因管理的法律责任如下: 1、管理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 2、管理人的给付义务; 3、管理人的损害赔偿义务;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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