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开的有限责任公司,户口本职业栏职业怎么填?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包括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三种类型,对内转让需满足股东会决议,对外转让需经过股东过半数同意,人民法院强制转让需通知全体股东并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程序包括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签发新股东出资证明书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包括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对内转让指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对外转让分为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况,股东向外部人士转让股权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程序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签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录用、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五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五十三条 车间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组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工人直接参加班组的民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五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第五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履行本法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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