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人社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释义 |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将对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认证对象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长期待遇人员。认证流程为下载认证表并填写后报送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逾期未认证将停发待遇。 法律分析 社保知识早报:从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将对度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 1、认证对象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长期待遇人员。 2、认证流程为:上述认证对象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合肥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或到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合肥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护理费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合肥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资格认证表》,交由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填写、并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等单位盖章后,报送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认证表报送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工伤待遇资格认证的,停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对永久或暂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参保单位要及时向合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待遇手续。 拓展延伸 合肥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认证流程 合肥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认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居民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然后,前往合肥市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障待遇认证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人社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居民将收到一份认证通知书,确认其具备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的资格。最后,居民凭借认证通知书前往相关机构领取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请注意,具体的认证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居民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操作正确和顺利。 结语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将对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以规范管理并保障基金安全。认证流程包括下载或领取认证表,填写并盖章后报送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逾期未认证者将停发待遇,失去资格者要及时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手续。同时,合肥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认证流程也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人社局办理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待遇。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操作正确顺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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