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深圳作为我国经济特区发展的窗口,发展速度相当迅猛,各行各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对土地的需求也比较强烈,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希望利用土地来发展自己的领域。那怎么样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呢?主要有三种方式:出让、划拨和转让。今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吧?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价。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每种出让方式的特点: 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2、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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