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范围 |
释义 |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范围如下: 1、负责本乡镇区域内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信息反馈和申领资格认证及调整工作; 2、负责农民工外出务工信息的发布和技能培训工作; 3、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殡葬改革、五保户的社会服务工作; 4、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农村社会保险各项制度; 5、加强对全县社工人才组织、培训、管理等服务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的服务工作。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能如下: 1、提供社会公益性的服务; 2、提供社会孤寡老人、孤儿的扶助; 3、提供社会残障人士的辅助; 4、提供贫困学生的资助、校外课堂学习以及对口联络帮扶; 5、提供贫困人群的生活帮助; 6、提供大型自然灾害后的支援; 7、与支持公益事业的基金会、企业、政府、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是承接政府委托的养老、妇女儿童、残障人士、老年人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法律依据】: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章程》第三条 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完善与优化社会工作评估。机制,逐步健全评估制度,积极培育评估主体,不断完善评估内容,严格设计评估程序,确保有效实现社会工作评估的绩效考察和专业成长双重目标。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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