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预约办理 |
释义 | 1、打开手机点击微信,登录成功之后点击下方有个“我”菜单,找到钱包,在我的钱包窗口之中,找到城市服务菜单选项并点击,在弹出的窗口之中找到五险一金菜单栏,最后找到公积金。 2、在城市窗口之中,找到公积金业务的办理,同时在上面有一个前台预约的服务。有账户合并预约,部分提前还贷,提前结清还贷,提取公积金,这些业务都可以进行预约。 3、选择登录的方式,登录公积金中心系统进行办理,可以通过公积金账号直接登录。然后再选择公积金办理的银行,以及具体的支行,选择办理的时间段。 4、之后就能够查询到你预约的详细情况。 办理预约业务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1、一般办理预约的时间是10天之内,你可以提前10天进盯肆行预约。 2、注意提示可预约的人数。如果可预约人数为0,那么就需要你另外选择恰当的时间和网点。 3、进行预约的时候,需要详细写一下受理的银行凯碧轿,包括它的网点名称,要细分到具体地址以及具体的支行,同时要留下你的个人联系电话。 综上所述,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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