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多久呢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多久呢 1、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的期限为三天。当事人认为确认的认定有误时,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原办案机关将在3日内重新调查,十日内,三十日内作出审查结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所需资料有哪些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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