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南京汤山新城汤水片区:规划范围北至沪宁高速公路及纬二路,东至天润路,南至麒麟门大道(S122),西至圣汤大道(S002),规划用地面积5.08平方公里。南京汤山新城温泉片区:规划范围:北至沪宁高速公路、东至圣汤大道(S002),南至汤山大道(S122),西至汤山山体西侧(不包含汤山山体),规划用地面积为8.42平方公里。南京汤山新城古泉片区:规划范围:北至现状沪宁高速公路,西、南至现状省道S122,东至汤山100米高程等高线-汤泉西路,规划用地面积为3.18 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