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生子上户口流程: 1、未婚生育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申请户口,需要补办结婚证; 2、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3、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孩子没有出生证明可以上户口吗 不可以(一)出生申报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不受婴儿年龄、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限制。在办理出生落户过程中,公安机关应查验《生育服务证》,发现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在办理落户手续后,应于每月定期将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二)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三)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二、户口所在地可以代办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该项可以由户主、新生儿的父母等申报户口,在没有上述人员时,还可以由抚养人、邻居等申报,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由申报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