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证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当事人可以另外订立新的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只要新的遗嘱有效,则以新的遗嘱为准;立遗嘱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撤回遗嘱,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常见的如:将遗嘱中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此时可以推定其原遗嘱中就该转让财产的意思表示被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