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什么是名誉侵权 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贬低和损害他人名誉的性质,具有违法性。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并不以行为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虚假的为限定条件,陈述真实事实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一般情况下,如果陈述真实的事实只是说明被陈述人的真实情况,不降低对其评价,没有实质性损害,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如果行为人故意陈述他人的事实,以达到贬损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降低社会对受害人的评价的目的,则构成侵权名誉权。例如,赵某和李某同为某单位干部,因职称评定在两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明争暗斗。赵某为了超过李某,评上职称,雇人跟踪李某,掌握了李某与某女士有私情的证据,并大肆公布。造成李某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不仅没有评上职称,而且婚姻也出现危机,李某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赵某的行为不仅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法人有没有肖像权 就 肖像权 的主体而言,肖像权人只能是特定的 自然人 。法人等社会组织不能享有肖像权。首先法人不能存在肖像,法人作为一种法律上的团体人格无容貌可言,因为法人的概念是抽象的,它不具有具体、直观的形象特征。法人的法定住址的照片,法定代表人的摄影及法人成立的集体摄影都不是法人的容貌。更重要的是,肖像权本质是一种精神性人格,只能为公民所专有。肖像权虽然也包含有一定的财产利益,但这只是其精神利益在商品经济社会中转化和派生出来的利益,因此,法人不应是肖像权的主体。 三、损坏别人名誉怎么判刑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 诽谤罪 。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名誉侵权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名誉权的种类有很多,任何人不得以诽谤等形式去侮辱他人,否则容易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对他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法律客观: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是指宣扬他人与法律和公共利益不相违背,有损他人人格名声的私生活。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加害人要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隐私权是我国法律规定应予以保护的一种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分别从诉讼代理、证据和开庭等不同的角度,在诉讼程序方面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理论上认为,什么是隐私?宣传他人隐私?在什么情况下要负侵权的法律责任?这是审判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理论上认为,对隐私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隐私是指个人的私生活,包括个人生活和行为上所不愿公开的一切秘密,如不愿他人知晓的住所,抱养孩子的秘密及个人日记等。从狭义上说,隐私即使男女两性方面的一些秘密。从审判实践的角度来看,对隐私含义的理解,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关键是要把握:这里所说的宣扬他人的隐私,是指宣扬他人与法律和公共利益不相违背,有损于他人人格、名声的私生活。有些虽属他人私生活的范围,但不涉及他人人格、名誉,或者显然与法律和公共利益相违背,自然不在此列;二是要注意把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包括向执法机关反映,揭发那些显然违背社会公共程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道德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与泄露、散布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的侵权行为严格区分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