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区分? |
释义 | 如果货车司机是车主,与挂靠的物流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 如果货车司机不是车主,那么与车主有劳动关系,如果遇到劳动纠纷,可以起诉车主,原则上与挂靠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车主与挂靠公司均需要合法经营,如果遇到问题,也可以直接起诉挂靠物流公司,挂靠物流公司有责任管理自己公司挂靠的车辆,在法律上赢得官司的机会比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其前提是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 一、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 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 (1)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2)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兼有当事人意志与国家意志。其中隶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点,是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准,隶属性包括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隶属性。 因为货运的特殊性,很多人都购买自己的货车,然后挂靠到物流公司名下,自己开或着招一个司机开。这时候司机的劳动关系就需要进行区分,如果挂靠货车的司机就是车主,那与物流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如果是车主自己招的司机,那么司机就与车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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