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欠二万多会坐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信用卡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透支行为,是民事纠纷。但是,在刑法上,对于恶意透支的行为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恶意透支行为的规定构成本罪:第一、必须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欠款。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第二、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三、“恶意透支”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达到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是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经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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