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服务费属于劳务报酬。服务费是指从事服务行业的劳务输出的费用或报酬。劳务费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 法律客观: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