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绝的理赔可以进行保险调解,但是否成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滞纳金。 2.《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未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或者履行该义务后与被保险人发生纠纷,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进行保险调解。 3.《保险法》第九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应当诚实守信,共同履行合同义务。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理赔申请书 和与理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后,自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理赔决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被保险人在确认事故责任和事故性质、鉴定损失大小、确定赔偿数额、进行调解等方面,有提供资料的义务。 综上所述,被拒绝的理赔可以进行保险调解,但需要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诚实守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遵守理赔申请时限。如果无法通过保险调解解决,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