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团圆行动”是公安机关开展的查找被拐失踪儿童的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依托“打拐DNA系统”,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通过积极完善父母寻找失踪被拐儿童信息、广泛采集疑似被拐人员数据、及时组织技术比对核查、扎实开展积案攻坚等工作,全力侦破一批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争取早日实现家庭团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