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政发票以税务局发票一样吗? |
释义 | 财政发票与税务局发票不一样。 税局开的发票有税务局的监制章,财政票据是财政部或财政厅的监制章,二者都可以入账。 财政票据是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发放,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以及上述执收单位进行财务往来结算活动等,应当使用财政票据的财务行为时,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具的收款或缴款凭证。 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银行代理政府非税收入业务的重要凭证,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税务局开票,指的是税务代开发票,不具有自己开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相应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理税务代开发票。为所管辖的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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