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因为倒闭解散会有赔偿吗 公司因倒闭而解散清算时,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经济补偿金最多计算多少年 实际中,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具体而言,会根据以下的情况确定计算年限: 1、原则上,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即要支付一个月公司,并且计算年限无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员工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即使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干十几二十年以上。 2、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公司要支付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并且,最多是计算到十二年,即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按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1)员工的月工资是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其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并且,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不过,这里有以下两个例外,员工可以不受十二年限制: (1)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所在公司分立或是被合并,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后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公司要解除合同的。 (2)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因此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