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生产考核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同时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