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运人责任险理赔范围及赔偿对象范围 |
释义 | 承运人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具体如下: 1、货物损失。损坏和延迟交付的责任承运人应对货物交付时发生的全部或部分损坏和货物交付中的延迟负责。但是,如果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和过失,货物的固有缺陷和承运人无法避免的情况和承运人无法防止的结果,承运人必须免除责任。但承运人应负举证责任。因履行运输合同而使用不良情况的车辆,或因运输人员租用车辆的人或其代理人或其雇佣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造成货物损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运输人员不得免除责任。 2、特殊风险的责任,如果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是由于以下情况发生的特殊风险,运输人员应免责: (1)在运输单上明确提出和规定使用无盖开放车的; (2)包装上标志或号码不足或不当; (3)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或代表托运人(发货人)或收货人从事的货物运输、装载、装载、装载、装载、装载、装载、装载等; (4)货物根据其性质,如果没有包装或装载不当,容易损坏或损坏,则没有包装或装托运人(发货人)因上述特殊风险损坏的货物,导致他人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发货人应对承运人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