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划选址意见书在什么部门办理?? |
释义 | 规划选址意见书在什么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在什么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一般在当地住建局下属的规划局办理,各地可能有所区别。办理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二、受理流程:1、受理(相关科室、分局);2、审核(分管副局长);3、审定(局长);4、告知(行政审批大厅)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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