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找医院哪个部门 |
释义 |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一、处理呼和浩特医患的五项地方标准 “世界标准日”到来前夕,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的五个地方标准已被批准立项。 这五项地方标准分别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总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建设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调解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评鉴流程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质量与评价规范》。 这五项标准由医调委下设的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处理中心(简称“调处中心”)提出,征求了自治区司法厅、标准化院,呼和浩特市综治办、质监局、司法局、卫计委等部门的意见,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鼎力支持。调处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以及相关参与起草部门和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标准起草小组,具体承担编写任务。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导致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也呈上升趋势。医疗纠纷严重影响了医患之间应有的信任和理解。 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主任陈建斌介绍:“从2013年9月起,呼和浩特市就积极探索和实施调解机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体制保障,强化调解与赔付的无缝衔接,实现了保、调、赔、防四维一体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资源整合,将纠纷从院内引到了院外,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受理案件257起,其中结案243起,结案率达94.55%,调解协议履约率达到了100%。同时,引入保险经纪人制度,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调解机构的全部运营费用,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这一模式,已向全区进行推广。”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院长贾双文介绍:“制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地方标准,是推广和提升现有模式的有效途径。发布实施后,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将在全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和解: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 行政调解:主管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医调委做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三、医院欺骗消费消费者怎样维权 医院欺骗消费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先去医院的医务科进行投诉,如果不处理,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卫生局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医疗机构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收集医院欺骗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医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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