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经任用,非因法定程序而被解聘、开除或降职的公务员具有追索权。 公务员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中工作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依法招录、任用、管理和监督,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其中,被解聘、开除或降职属于侵犯公务员权利的情形之一。因此,对于一经任用而非因法定程序而被解聘、开除或降职的公务员,法律上具有追索权。 什么是追索权?追索权是指受到侵犯的权利主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恢复其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程序,这属于公务员的什么权利”的简要回答。公务员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人员之一,其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如果需要更为详细的解答,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一经任用,除依法解聘、开除、辞职、退休、死亡等情况外,不得降职。非因法定程序解聘、开除或者降职的,公务员享有追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