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以下: 1、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内资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股东会或主办单位同意转股或增资及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议; 2、签订合资、合作或独资意向书; 3、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名称不变,可不用做名称预登记; 4、项目建议书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审批; 7、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9、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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