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证据采信规则 |
释义 | 证据采信规则的原则是对证据采信的重大问题所作的原则规定,它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对正确进行证据采信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1、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有关提供证据,收集、调取证据,审查认定证据,以及其他涉及证据的各项规定,都体现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证据采信过程中,实事求是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的来源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臆造出来的; 第二,在证据采信过程中,必须坚持主观服从客观,防止主观随意性; 第三,证据的采信必须经过示证、质证和控辩双方的询问才能采用。 2、惟一性的原则 全案的证据经过排列、组合之后,必须是排除了一切矛盾,而达到每一个证据的前后一致,证据与证据之间一致,全案证据同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和结果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全案证据所得出的结论是本案惟一的结论。 3、疑案从无的原则 无论是从惩罚犯罪的目的出发,还是为了保障人权,都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于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证明,承认“可知论”并不等于每个案件都可以查得水落石出。疑案从无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出规则,也是证据采信规则的重要法则。对任何一个案件的认定必须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如果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达不到证明标准,就必须转化为“无罪的判定”。实行疑案从无的证据采信规则的指导意义在于: 第一,当证据与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排除时,应当采取疑案从无的原则,存疑不起诉。 第二,当证据采信达不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仍然要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定罪量刑。 一、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即一切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果存在矛盾,应当继续收集新的证据,使矛盾得到合理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